西九龍文化區管理局吟窮,指到明年便財政乾塘,要靠不同方式開源,管理局主席唐英年更表示,不排除賣地。以住宅業權換取資金,那豈不是把西九龍沿海靚地私有化?但這可是香港特區政府土地,管理局沒有土地的業權,賣地需政府審批,更何況先例一開,豈不是香港兩個主題公園、機管局、醫管局等也可以自由分配和變賣政府的資產家當嗎?
多年前,地鐵曾是純鐵路交通工具的機構,現在很多散戶都會把港鐵公司形容為地產發展商。如果西九龍文化區管理局洗腳唔抹腳,零用錢洗完後,便打著田地的主意,如果是古時,老豆隨時把敗家仔逐出家門,登啟示斷絕父子關係,再把他高價購入的洋古玩全部丟棄,繼而趕走他的酒肉朋友。
一個曾接受香港特區政府216億注資、以文化藝術作招徠的法定機構,不能不務正業,在作本業未能自付盈虧的同時,卻又打著土地的主意,出售土地和發展物業,能擔保必定可以翻身嗎?能向政府保證在取得資金後又不再是爛攤子嗎?聘請測量師處理和外聘測量顧問等,難道又不會增加成本嗎?銀行是否需要重新調整其信貸額度?
須知道,現在香港經濟正於調整期,西九龍文化區的土地更是座落黃金地帶,如果出現賤賣,將會惹來質疑,也會拉低維港兩岸優質地皮的地高價,造成骨牌效應。如果成功出售西九龍文化區土地,更會打亂原來土地規劃,讓撥作文藝用地持續不夠用,更同時讓文娛、地產發展土地運用混亂。
西九龍文化區管理局須認清自身的角色和職能,也要分清楚應該與不應該,以及土地管理權、土地使用權和處置權限。更重要的是,西九龍文化區管理局需要節流,不能任由行政開支無限膨脹,否則即使博物館收取一千元門票也是無濟於事,就算全數土地拿出來出售,可能也只是吊多幾年鹽水。
西九龍文化區管理局名稱,顧名思義,是管理,不應該掛文化的羊頭,否則本地文化只會不倫不類,欠缺靈魂,管理人員也對文化事業沒精打彩,本末倒置,專心從事地產和租務業務,莊閒不分,與成立時目的背道而馳。
既然,西九龍文化區的規劃就是文化娛樂,就得繼續原規劃,西九龍文化區管理局不是私人企業,不應該變相強迫政府出售土地資產,也不應該涉足本地房地產市場,打亂土地和物業供應,更不應該為政府土地規劃造成亂象。
我們應該反思,是否值得每年以巨額公帑,甚至乎變賣珍貴稀罕土地的高昂代價,去長期支援和管理一些與香港完全沒有關係的藝術,甚至乎根本沒有絲毫欣賞價值的物品,例如艾未未的《舉中指系列》等。西九龍文化區管理局每賣掉一塊土地,公眾可以享用的文娛空間就減少了。
究竟,西九龍文化區管理局怎繼續弄這田地呢?大家拭目以待。
文:朱家健
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、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、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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